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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医疗行为的新规范
  • 发布人:admin8
  • 时间:2020-11-20
  • 来源:[db: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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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有关文件精神,加快适应医疗卫生领域工作新要求,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卫生安全,11月18日晚, 组织开展《民法典》对医疗行为的新规范相关知识宣传培训讲座,邀请了湖南省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副会长周宇君教授主讲。讲座由副院长华力明主持,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生及护士长约300余人参加。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举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共7编、1260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具有划时代意义。



    周宇君教授主要围绕《民法典》颁布及其时代意义、《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人丰富的法务经验,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对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防范医疗风险,起到深刻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

    这既是一场法治宣传讲座,也是一次医疗安全与风险防控知识的培训。参训医务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法律及风险防控意识,在以后的临床工作中更好地去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合法合规防范和处理相关医疗风险,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打下坚实基础。(医务部 周锋 张悦)

编辑:许莉珺  审核: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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