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 发布人:admin8
  • 时间: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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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我院法治工作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 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一)为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包含口头和书面意见。

(二)为医院起草或审核法律文书、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三)参与医院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医院处理各项非诉讼法律事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四)为医院审查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伦理审查,并就医院的内部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五)在医院需要时,能够指派律师代理医院的诉讼、仲裁案件,医院根据代理案件具体情况及诉讼(仲裁)判决结果给予一定代理费(见附件1)。   

(六)为医院的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七)积极参与并协助医院法治办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资格条件

拟报名选聘 法律顾问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年检合格,执业律师至少10名以上。

    2.律师事务所须指派至少2名执业律师作为医院法律顾问,要求执业经验丰富(至少10年以上),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且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医疗卫生系统法律服务经验,作为第一代理人代理过医疗机构相关诉讼案件5起以上,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及医疗法律法规。

    4.在郴州市城区有常设机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到 12:00,下午2:30到5: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将报名材料直接交至 法治办( 6号办公楼二楼205室)

(三) 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律师的证明材料(10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指派执业律师资质证明材料、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4) 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证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均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审核及比选

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开比选,由 最终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 法律顾问单位。

六、待遇

由 与比选确定的单位签定合同协议,聘期两年。待遇分为两部分:顾问服务费(税前5万/年)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另计,根据案件性质及代理诉讼效果给予相应等级代理费)。

注: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根据选聘后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时进行洽谈后再予确定相应等级数额。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法治办负责解释。联系人:周锋。联系电话:0735-2242563。 

                                       

                  2019年7月19日

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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