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 人员公告
  • 发布人:admin8
  • 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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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 现委托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护理工作;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身高要求: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5CM及以上;

    5、往届生须持有效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

    6、应届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7、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显示不全请查看 附件3)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4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 人力资源部(6号办公楼三楼309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1份(包括学习、实习和工作经历,籍贯,身高,政治面貌、毕业学校,联系电话等);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在读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证明;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6)《报名表》(附件1);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2)。

    5、扫描二维码填写《 2021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6、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地点和笔试时间

     时间:2021年4月17日下午15:00-16:30;

     地点:见准考证。

     4、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护理1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护理2、3岗位原则上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

     3、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 官网公布。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2个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临床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选在 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公司派入 使用。

     四、其他

     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替补截止期限不超过2个月。

     五、特别提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醒考生在考试等各环节中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

    2、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325393(纪检监察室)

    报名咨询电话:0735-2325090/2325198(人力资源部)
    附件:



2021年4月2日

编辑:李丽君 审核: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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